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试点“揭榜挂帅”机制,围绕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我市组织征集“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凝练形成首批“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现予以发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和要求
(一)“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详见附件1)所列2个技术需求项目所规定的技术难题和攻关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
(二)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
(三)鼓励市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市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按照市级财政制度要求,以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拨市外科研单位。
(四)申请科技局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揭榜方应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五)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
2.2020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六)项目揭榜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七)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八)项目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九)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低于目前全市平均水平(93.87%)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不能推荐项目。
(十)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项目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4年9月30日。
(十一)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等。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使用新系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8月23日18:00前,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须于8月23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二)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并经泉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线下载、打印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1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在完成项目受理工作后,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信息所开展项目查新,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2.“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50%,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3.业务咨询:
申报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高新科(电话:22579329);
申报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南威公司(电话:13507514010);
科研处:蒋娜红,0595-22909330。
附件: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 和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1年7月1日